浙江一被告东谈主犯危境驾驶罪获刑

发布日期:2023-08-25 11:09    点击次数:165

本报讯 (记者 余建华 通信员 吴宣)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东谈主民法院审结了总共危境驾驶案,被告东谈主程某犯危境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款东谈主民币1万元。

2023年3月27日,被告东谈主程某在未得到谈路危境货品输送相关从业阅历的情况下,驾驶未得到谈路危境货品输送天赋的小货车,输送液化石油气钢瓶从杭州市余杭区输送到外省某液化气站,灌装液化石油气后再运回。程某驾车行驶至杭长高速公路安吉收费站时,车内80瓶净重1002.7千克的液化石油气被民警飞速查获。经飘摇,涉案液化石油气属于危境化学品。

法院审理后以为,被告东谈主程某违抗危境化学品安全科罚律例输送危境化学品,危及民众安全,其算作已组成危境驾驶罪,遂照章作出上述判决。现在该案依然收效。

法官领导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律例,在谈路上驾驶灵活车,违抗危境化学品安全科罚律例输送危境化学品,危及民众安全的,组成危境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款。该条明确了从事危境化学品输送职责的东谈主员、车辆应得到相应从业阅历和输送许可。

危境化学品是指具有破坏、腐蚀、爆炸、点燃、助燃等性质,对东谈主体、身手、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本案中,被告东谈主程某在无从业阅历且未得到相应输送许可的情况下输送经飘摇为危境化学品的液化石油气,依然危及民众安全,应当承担相应的处分。

犯警非法输送危境化学品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危境化学品的分娩、储存、使用、计较和输送均需允洽《危境化学品安全科罚条例》,不然将严重危害东谈主民群世东谈主身、财产安全和民众安全。时值高温炎夏天气,从事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危境化学品行业者,更应正当计较、照章输送,切勿因一时利益驱使,以身犯险。

发布于:北京市